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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莫星儿

 

我不想要爱,只想要死。在死的时候,我希望自己能大声尖叫,就像那只兔子一样尖叫。你听到过兔子的尖叫吗?十二年前的冬天,记事以来最冷的一个冬天,难得飘起漫天遍野的大雪。清晨,十三岁的我还躲在被窝里,被一声凄厉的尖叫惊醒。睡得迷迷糊糊的我,仿佛心脏被刺了一下,全身每根汗毛都竖立起来。恐怖的尖叫声还在持续——那绝对不是人类所能发出的声音!凄惨到无法形容,几乎没有通过耳膜,而是直接穿越皮肤,渗透到大脑和心脏。我的心要崩裂了,裂成无数碎片。我掀开温暖的被窝,在异常寒冷潮湿的空气中,穿着内衣就跳下床。尖叫声的阵阵催促下,昏暗的光线下,我打开卧室房门,穿过堆满玩具熊的走廊,闯进声音来源的厨房。尖叫声已永远停止了。我看到爸爸拿着一根沾满鲜血的铁棍,他的身上和脸上也溅了一些血。厨房地上放着一个砧板,一团模糊的血肉躺在砧板上,还在微微抖动。我认得这团血肉,虽已面目全非,但从那身白色的皮毛、一对长长的耳朵还有短短的尾巴来看,那是我的小白。我的小白。它是一只兔子,两天前,爸爸从菜场把它买来。那么可爱的一只小动物,十三岁的我还拿来菜叶喂它,还起劲地清理它黑豆般的粪便。天哪,我还以为它是爸爸给我的宠物!才知道爸爸从菜场把它买来,是为了在最寒冷的时节,吃一顿新鲜的兔子煲!我家祖传有兔子的烹饪良方。它就这么死了,被我爸爸用棍子敲死了。爸爸看到我脸色突变,担心我在这么冷的天着凉,催促我回到被窝,然后道歉:“对不起,星儿,是爸爸下手太轻了,没有一棍子就把兔子打死,让它又叫了几声,把你吵醒了。”兔子在尖叫……兔子在尖叫……兔子在尖叫……我叫莫星儿,今年二十五岁。今天,耳边仍会听到这尖叫声——在人类最后的避难所,我总怀疑除了猫、狗、老鼠之外,或许还藏着一只或一窝兔子。4月1日。星期日。夜,22点19分。当我在老鼠与恐怖片的交替袭击下发出兔子般的尖叫后,走出未来梦大厦九楼影院,后悔不该独自来看这部名叫《血腥小镇》的美国恐怖片,慌忙挤进观光电梯,只想早点逃出这栋大楼。——世界末日来了。我目睹一个女人被坠落的电梯拦腰切成两段。我在电梯中坠落至底楼,背后扎满玻璃碎片。我忍着疼痛,清理伤口,又扯了一条宽大的羊毛披风,像阿拉伯人那样把自己裹起来。听说楼上找到了逃生的路,我急匆匆跑回九楼,看到了罗浩然。耳边响起兔子的尖叫,原来那场梦还没有醒来。他,还记得我!几分钟后,我救出了另一个男人,他叫周旋。吴寒雷教授成了世界末日的领导者。大厦的主人——罗浩然格外低调,他最熟悉这栋大楼,负责电力供应。他从不主动说一句话,只有教授询问时,才简单说两句,几乎没有形容词与副词。除了他俩,第三个能起到领导作用的,就是周旋。他们共同制订了一系列生存规则,强制大家必须严格遵守。鉴于在世界末日的地底,食物、水和空气等资源非常有限,如果有谁不守纪律,就可能危害所有人的生命。我发现了两个害群之马——穿着迪奥西装的郭小军,这个富二代显然是弯男,他瞧不起所有人,幻想他的有钱老爸会雇超人蜘蛛侠蝙蝠侠穿破地狱来救他;还有个叫许鹏飞的受伤白领,总用眼角余光向我瞟来,我能感到他目光里隐藏的色情含义,猥琐得令人作呕!我已习惯了男人们的目光,平时在公司就有好多猥琐男盯着我,连美国老板也会借加班名义,单独留我在公司直到深夜,而当他建议我们换个地方去喝一杯,我就说男朋友正在楼下等我,扔下脸色难看的他跑了。所谓“男朋友”是子虚乌有,至于男同事们的殷勤暗示或明示,以及亲戚朋友们的相亲介绍,更是被一概拒绝。我讨厌男人。在地底幸存的雄性动物中,唯一不让我讨厌的,只有周旋。对不起,我漏了正太,但他还不能算是男人。忙碌绝望的第一夜过去,地下世界出人意料地平静。我趴在二楼中庭栏杆上,看着从一楼到九楼的商场,每一层都亮着微弱的光。有的幸存者已出来觅食,有的还在睡觉美其名曰保存体力,大概觉得像狗熊冬眠那样减慢新陈代谢就可以活得更久——如武侠小说里那样练习“龟息大法”岂非更妙?“早安。”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背后响起,我警觉地回过头来,看到了周旋的脸。我情不自禁微微一笑。可惜,我已记不得了,上一次发自内心地笑是什么时候?十年前?十五年前?我发现,只有在这个男人的眼睛里,才看不到那些肮脏的污秽。周旋也露出难得的笑容,虽然看得出是强迫自己的,假装既高兴又轻松——但这个样子的男人也很可爱。他是为了鼓励每一个灰心丧气的幸存者,即便在世界末日也不放弃。“谢谢你,昨晚救了我。”他没忘记我钻到柜子底下去救他一事。我摇摇头:“小事一桩,你去哪里?”“大家都在超市里搜集食物,我想去楼上餐厅看看,也许餐厅冰箱里还藏着许多吃的。”“有道理,我们一起吧。”在这个没有太阳的世界末日的上午,我和周旋结伴检查所有餐厅的冰箱。虽然处于断电状态,我还是找到了许多尚未变质的食物,分配给底楼哈根达斯店里的重伤员,以及那对日本母子。冰箱里有不少饮料,周旋节制地一口都没喝,全都集中到三楼小房间,规定每人每天只配给一瓶。我眼巴巴地望着那大罐果汁,他识相地递给了我一瓶。我畅快地大口喝完,跟在周旋身后,直到四楼民营书店。我指着密密麻麻的书架说,“其实,我也喜欢看书。”心里却在说——得了吧,莫星儿,你不是只看晋江耽美闲情吗?什么时候见你进过书店?“这年头愿意逛书店的不多。”周旋自言自语了一句,默默地在书店里走了几步,但他并不拿起书架上的书,只是仔细地扫视着书脊,似乎在寻找某一本重要的书。我随手抽出一本郭敬明的书,立刻又放回了书架,接着又抽出一本盗墓书。他走到书店最深处,在最不起眼的书架角落里,艰难地抽出一本黑封面的书。我凑在后面瞄了一眼,书的封面上印着几个字——若兰客栈周旋作品。“这本书是你写的?”我从周旋手里抢过书,翻到前勒口有作者的照片,果然就是眼前这个人——照片上比现在年轻很多,看上去更像讨女孩子喜欢的文艺青年。“这个——是的。”他表情尴尬,把书抢了回去,双手摩挲着书说,“不好意思,写得很烂,没什么人看。”“这是什么小说?”“推理小说,但是推理很差劲。其实,我是想写客栈女主人公的命运,写她悲惨的一生,遇到过的几个不同的男人,她叫若兰,所以才起这个书名。”“你是作家?写了很多年吧,可为什么我从没听说过你?”这个愚蠢的问题让周旋脸红了,他后退半步:“哦,是啊,我只是个三流作家,无名小卒而已,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。”“让我看看你的书吧。”“你不会喜欢的。”他勉强笑了笑,把书藏在衣服里,匆忙离开书店。当我再到书架上去找这本书时,却发现整个书店几千本书里,再也看不到周旋这个名字。我失望地转回头来,发现有个人远远看着我,那个人有着小女孩般的体形,却穿着成年人的衣服,是那个洗头妹,叫什么来着?阿香?这个女孩的目光有些哀怨,一看到我看她就转身离开了,我感到一丝恐惧。第二天,晚上。我与周旋一起为哈根达斯店里的重伤员们送餐,有的人无法自己动手,就由我来喂他们。年纪最大的幸存者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,因为骨折而无法动弹,躺在我们为他找来的睡袋里。他说:“谢谢。你们良心真好,肯定能逃过这场劫难的!”我苦笑了一声回答:“老伯,承你吉言,谢啦。”“哎,只是我这把老骨头,不知道还能活几天。”“我会尽自己的一切力量保护你们!”周旋就像是指天发誓。“其实,我好想再多活几年啊。”这个老人鼻梁很塌,呵呵笑着,“还没觉得活够本,真不好意思啊。”他笑了几下,又有几分伤感,我看不下去,只能安慰说:“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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